⒈ 尊重賢士。
⒉ 貴族高門之士。
⒈ 尊重賢士。
引《晉書·王導傳》:“故 周 禮卿大夫獻賢能之書於王,王拜而受之,所以尊道而貴士也。”
清 盧文弨 《寄孫楚池師書》:“亦由上之人不能貴士而遇之以禮,偶有微忤,輙欲借之以立威,而摧折之唯恐其不至。”
⒉ 貴族高門之士。
引唐 李康成 《玉華仙子歌》:“蘭陵 貴士謝相逢, 濟 北風生尚迴顧。”
《舊唐書·呂才傳》:“長平 坑卒,未聞共犯三刑; 南陽 貴士,何必俱當六合。”
明 湯顯祖 《紫簫記·就婚》:“歡宴, 橘浦 仙媛, 蘭陵 貴士,同進花臺法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