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秦法律名。指告奸與匿奸。
⒈ 秦 法律名。指告奸與匿奸。
引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:“不告姦者腰斬,告姦者與斬敵同賞;匿姦者與降敵同罰。”宋 秦觀 《法律策上》:“魏文侯 之師 李悝,論次諸國之法,著為《法經》,其徒 商鞅 用以相 秦,始作牧司連坐告匿之法,而輔以詆欺文致細微之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