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逮捕拷問。
引《史記·淮南衡山列傳》:“上即令丞相、御史逮考諸縣傳送 淮南王 不發封餽侍者,皆棄市。”《后漢書·竇武傳》:“近者姦臣 牢脩,造設黨議,遂收前司隸校尉 李膺 、太僕 杜密 、御史中丞 陳翔 、太尉掾 范滂 等逮考,連及數百人,曠年拘録,事無効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