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逮捕懲治。
引《史記·淮南衡山列傳》:“有司請(qǐng)逮治 衡山王,天子不許,為置吏二百石以上。”明 陳子龍 《皇明殉節(jié)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虞求徐公行狀》:“即上所逮治大臣,未有六日即釋去者。”清 薛所蘊(yùn) 《驛卒詞》:“昨年偶爾悮一時(shí),縣官逮治驛卒死。”
⒈ 緝捕治罪。
引《漢書·卷九九·王莽傳下》:「莽遣三公大夫逮治黨與,連及郡國(guó)豪杰數(shù)千人,皆誅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