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代對侍御史的別稱。
⒉ 男巫的別稱。
⒊ 宋代對衙役的稱呼。
⒈ 唐 代對侍御史的別稱。
引唐 李肇 《唐國史補》卷下:“外郎御史遺補相呼為院長,上可兼下,下不可兼上,唯侍御史相呼為端公?!?br />《通典·職官六》:“侍御史之職……臺內之事悉主之,號為臺端。他人稱之曰端公?!?/span>
⒉ 男巫的別稱。
引宋 趙彥衛 《云麓漫鈔》卷十二:“端公誑取施利,每及萬緡?!?br />清 唐甄 《潛書·抑尊》:“蜀 人之事神也,必馮巫,謂巫為端公。”
⒊ 宋 代對衙役的稱呼。
引《水滸傳》第八回:“只説 董超 正在家拴束包裹,只見巷口酒店里酒保來説:‘ 董端公,一位官人在小人店中請説話?!瓉?宋 時的公人都稱呼‘端公’?!?/span>
⒈ 四川、湖南、廣西、貴州諸省稱巫者為「端公」。
引《稱謂錄·卷三一·巫·端公》:「蜀人之祀神必馮巫,謂巫為端公,禳則為福,詛則為殃,惟端公之畏而不惜貨財以奉之?!?/span>
⒉ 宋代稱衙役為「端公」。
引《水滸傳·第八回》:「只說董超正在家里拴束包裹,只見巷口酒店里酒保來說道:『董端公,一位官人在小人店中請說話?!弧?br />《警世通言·卷三六·皂角林大王假形》:「公人說上項事,端公便安排書院,請那趙知縣教兩個孩兒讀書,不教他重難差役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