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淮南子·泛論訓》:“齊人有盜金者,當市繁之時至掇而走,勒問其故曰:'而盜金于市中何也?'對曰:'吾不見人,徒見金耳。'”后用為自欺欺人的典實。
⒉ 《漢書·直不疑傳》:“為郎,事文帝。其同舍有告歸,誤持其同舍郎金去。已而同舍郎覺,亡意不疑,不疑謝有之,買金償。后告歸者至而歸金,亡金郎大慚?!焙笥脼闊o端見疑的典實。
⒈ 后用為自欺欺人的典實。
引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:“齊 人有盜金者,當市繁之時至掇而走,勒問其故曰:‘而盜金於市中何也?’對曰:‘吾不見人,徒見金耳?!?br />《晉書·宣帝紀》:“鋭意盜金,謂市中為莫覩?!?/span>
⒉ 后用為無端見疑的典實。
引《漢書·直不疑傳》:“為郎,事 文帝。其同舍有告歸,誤持其同舍郎金去。已而同舍郎覺,亡意 不疑,不疑 謝有之,買金償。后告歸者至而歸金,亡金郎大慙?!?br />南朝 梁 江淹 《詣建平王上書》:“下官聞積毀銷金,積讒磨骨,遠則 直生 取疑於盜金,近則 伯魚 被名於不義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