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懲辦盜賊的法律。
引漢 王充 《論衡·謝短》:“禮言昏禮,律言盜律,何?”劉盼遂 集解:“昏禮為禮之首章,盜律為律之首章。”《晉書·刑法志》:“盜律有還贓畀主。”《魏書·刑罰志》:“州處 張回,專引盜律,檢 回 所犯,本非和掠,保證明然,去盜遠矣。今引以盜律之條,處以和掠之罪,原情究律,實為乖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