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春秋時(shí),秦穆公出游,其右驂亡失,穆公自往求之,見人已殺其馬,方共食,穆公不罪食馬人,而賜其酒,以佐食。后秦晉戰(zhàn)于韓原,晉軍圍穆公乘,食馬者三百馀人奮力救之,遂破晉軍,虜晉惠公。事見《呂氏春秋·愛士》。后用為賞罪臣而終得其力的典實(shí)。
⒈ 春秋 時(shí), 秦穆公 出游,其右驂亡失, 穆公 自往求之,見人已殺其馬,方共食, 穆公 不罪食馬人,而賜其酒,以佐食。后 秦 晉 戰(zhàn)于 韓原,晉 軍圍 穆公 乘,食馬者三百馀人奮力救之,遂破 晉 軍,虜 晉惠公。事見《呂氏春秋·愛士》。后用為賞罪臣而終得其力的典實(shí)。
引三國 魏 曹植 《求自試表》:“臣聞明主使臣,不廢有罪。故奔北敗軍之將用, 秦 魯 以成其功;絶纓盜馬之臣赦, 楚 趙 以濟(jì)其難。”
按, 趙 氏之先與 秦 共祖,故亦稱 秦 為 趙。唐 陳子昂 《座右銘》:“白珪玷可滅,黃金諾不罪。 秦穆 飲盜馬, 楚 客報(bào)絶纓?!?br />《新唐書·陸贄傳》:“昔人掩絶纓、飲盜馬者,豈忘其愛邪?”
明 梅鼎祚 《昆侖奴》第三折:“盜馬的死救 秦 亡,射鉤的生輔 齊 強(qiáng)。”
⒈ 偷竊馬匹。
引《三國演義·第三〇回》:「因厚待之,留于軍中。授乃于營中盜馬,欲歸袁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