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杖責。
引唐 張鷟 《朝野僉載》卷六:“﹝ 蕭穎士 ﹞常使一僕 杜亮,每一決責,皆由非義?!?br />宋 歐陽修 《乞減樂平縣課額札子》:“見今專副等逐月逐季逐年各有比較決責?!?br />《清史稿·刑法志二》:“又附片請將軍、流徒加杖概予寬免,無庸決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