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書信請求或邀請。
引《曾紀澤日記·光緒五年正月二十三日》:“是以公使初蒞使任,外部必函請開列從官姓名職業,云以備宴會時致柬邀請。”郭希仁 《從戎紀略》:“余乃函請 翔初,東出視師。”魯迅 《書信集·致開明書店》:“故今特函請貴局此后將未付該社之款,全數扣留,并即交下。”
⒈ 以信件邀請。
例如:「同學們計劃函請老師來參加同學會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