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扣留征集。
引《元典章·工部二·船只》:“官司差人搬販米麥物斛,重載船隻,指以雇訖船為名,強行剝卸拘撮,致使客旅不通。”《元典章·戶部八·恢辦課程條畫》:“雖有拘撮舡隻文字,如無許令拘撮客旅,運鹽綱舡諸人不得應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