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糾察和禁絕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宮正》:“掌王宮之戒令、糾禁。”鄭玄 注:“糾,猶割也,察也。”賈公彥 疏:“有過失者,已發(fā)則糾而割察之,其未發(fā),則禁之也。”《周禮·地官·鄉(xiāng)師》:“掌其戒令糾禁。”《后漢書·張衡傳》:“此皆欺世罔俗,以昧埶位,情偽較然,莫之糾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