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井田制,八家共一井,因用以指井田和房舍。
⒉ 泛指鄰里;鄉里。
引《通典·食貨四》:“因井廬以定賦稅。”
引南朝 宋 鮑照 《皇孫誕育上表》:“臺禁稱祉,井廬相賀。”錢振倫 注:“《左傳》:‘廬井有伍’。”清 惲敬 《新喻東門漕倉記》:“鄰長、里宰、酇長、鄙師,即同井廬以行相推擇者,故下之俗易達于上,上之風易究于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