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對人稱己妻的謙詞。
引宋 陳亮 《乙巳春與朱元晦秘書》書:“男子不敢犯分以求,而荊婦心欲其夫轉以為請,此於理宜可許也,愿便得之為禱。”元 王禎 《蠶連》詩:“丁寧語荊婦,依時勤灑沐。”《水滸傳》第七回:“原是本官 高太尉 的衙內,不認得荊婦,時間無禮。”清 趙翼 《移寓椿樹衚衕》詩:“賃舂尚未偕荊婦,祭灶仍先請比鄰。”
⒈ 對人謙稱自己的妻子。
引《水滸傳·第七回》:「林沖聽得使棒,看得入眼,著女使錦兒自和荊婦去廟里燒香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