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繼承。
⒉ 清代各部院役吏的總稱。有供事、儒士、經承三類。
⒈ 繼承。
引唐 韓愈 《柳子厚墓志銘》:“衡 湘 以南為進士者,皆以 子厚 為師,其經承 子厚 口講指畫為文詞者,悉有法度可觀。”
⒉ 清 代各部院役吏的總稱。有供事、儒士、經承三類。
引《清會典·吏部九·驗封清吏司》:“部院衙門之吏,以役分名:有堂吏、門吏、部吏、書吏、知印、火房、獄典之別,統名曰經承。”
《蕩寇志》第九七回:“富吉 假傳內諭,著經承敘牌稿,差拘 戴全 之子 戴默待,監追兇犯。”
⒈ 蒙受、接受。
引唐·韓愈〈柳子厚墓志銘〉:「衡湘以南為進士者,皆以子厚為師,其經承子厚口講指畫,為文詞者,悉有法度可觀。」
⒉ 經手承辦。
引《福惠全書·卷三·蒞任部·考經承》:「經承者,經歷其事,而承其所行也。」
⒊ 職官名。清代各部院衙門的官吏統稱為「經承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