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主持并監督某項工程。
引《漢書·金日磾傳》:“帝祖母 傅太后 崩, 欽 使護作,職辦,擢為 泰山、弘農 太守,著威名。”顏師古 注:“監主葬送之事也。”《舊唐書·李杰傳》:“初, 杰 護作時,引侍御 王旭 為判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