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謹小慎微。
引《新唐書·席豫傳》:“性謹畏,與子弟、屬吏書,不作草字。”宋 袁燮 《端明殿學士通議大夫簽書樞密院事羅公行狀》:“今惡直丑正之徒,私立名字,陰阻善良,稍相汲引者指為朋黨,稍欲立事者目為邀功,而獨以循默謹畏者為時才。”嚴復 《<原富>按語》十九:“嗚呼!用《詩》《書》禮樂之教,奬柔良謹畏之民,期於長治久安也;而末流之弊,乃幾不能自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