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器物名。
⒉ 備述;一一列舉。
引唐 陸羽 《茶經·器》:“具列,或作牀,或作架,或純木純竹而製之。黃黑可扃而漆者,長三尺,闊二尺,高六寸。具列者,悉歛諸器物,悉以陳列也?!?/span>
引唐 薛用弱 《集異記·葉法善》:“舟人則以昨日之所見具列焉?!?br />宋 周密 《齊東野語·紹興御府書畫式》:“余偶得其書,稍加考正,具列於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