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按等級次第以進職或獎功。
引《漢書·刑法志》“《書》云‘天秩有禮’,‘天討有罪’” 唐 顏師古 注:“秩,敍也。言有禮者天則進敍之,有罪者天則討治之。”《新唐書·選舉志下》:“臣請五品以上及羣司長官、宰官進敍,吏部、兵部得參議焉。”明 歸有光 《三途并用議》:“今百餘年,寥寥未之見,而專以資格進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