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結為婚姻。
引宋 吳曾 《能改齋漫錄·樂府》:“有女未笄,私竊慕之,遂有偷香之説,密約登第結姻?!?br />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果報·仇鬼下隸》:“僕名 楊慈 ……其子名 巽志,遂思結姻士族,以卸奴名?!?br />《醒世恒言·張淑兒巧智脫楊生》:“楊小峯 就接 淑兒 母子到 揚州 地方,賃房居住,等了 元禮 榮歸,隨即結姻?!?br />《花月痕》第五一回:“當經 子善、子秀 説合, 小珠 與 靚兒 結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