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宋時稱應試時所撰之賦為“甲賦”。
⒈ 唐 宋 時稱應試時所撰之賦為“甲賦”。
引唐 皇甫湜 《答李生第二書》:“既為甲賦矣,不得稱不作聲病文也。”清 周中孚 《鄭堂札記》卷一:“唐 人稱應試之賦為甲賦,蓋因令甲所頒,故有此稱。以別於居恆所作古賦。”程千帆 《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》七:“第一是古文作家應舉時,雖然遵照功令,必須以時文--甲賦、律詩應試,卻往往以古文行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