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選取兵士。
引《唐律疏議·擅興·揀點衛士征人》:“諸揀點衛士取捨不平者……揀點之法,財均者取強,力均者取富,財力又均,先取多丁。”唐 趙元一 《奉天錄》卷三:“田悅 因此得展逆謀,偽稱恩制,揀點三軍。”宋 范仲淹 《奏乞選河北州縣官員》:“國家今於 河 北點得義勇鄉兵二十萬,亦如 唐 之有府兵也。然所置官屬及揀點法制,即與 唐 末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