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施工。
⒉ 加工。
⒊ 謂更加努力。
⒋ 古代法律謂以實際行動幫助殺人的犯罪行為。
⒈ 施工。
引《漢書·成帝紀》:“﹝朕﹞過聽將作大匠 萬年 言 昌陵 三年可成。作治五年, 中陵、司馬殿門 尚未加功。”
顏師古 注:“時皆未作之,故曰尚未加功。”
⒉ 加工。參見“加工”。
引漢 班固 《白虎通·五行》:“金木者不能自成,故須人加功,以為人用。”
⒊ 謂更加努力。
引唐 韓愈 《答殷侍御書》:“愈 於進士中,粗為知讀經書者,一來應舉,事隨日生,雖欲加功,竟無其暇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七十回:“寳玉 自己每日也加功,或寫二百三百不拘。”
⒋ 古代法律謂以實際行動幫助殺人的犯罪行為。
引《唐律·賊盜》:“諸謀殺人者,徒三年;已殺者,斬。從而加工者,絞。”
長孫無忌 疏議:“謂同謀共殺,殺時加功,雖不下手殺人,當時共相擁迫,由其遮遏,逃竄無所,既相因籍,始得殺之,如此經營,皆是‘加功’之類。”
宋 范仲淹 《宋故同州觀察使李公神道碑銘》:“咸陽縣 有民殺人,具辭以送府,父子五人皆伏加功之坐。”
《元典章·吏部六·儒吏》:“若有為從加功之人,須問如何計合情由,行害時某人下手,某人如何加功,其尸棄於何處。”
⒈ 格外賣力以促成其事。
引漢·班固《白虎通德論·卷三·五行》:「金木者不能自成,故須人加功,以為人用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