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管理國家財經事務最高行政機關三司的別稱。
⒈ 宋 代管理國家財經事務最高行政機關三司的別稱。
引《宋史·職官志二》:“三司之職,國初沿 五代 之制,置使以總國計,應四方貢賦之入,朝廷不預,一歸三司。通管鹽鐵、度支、戶部,號曰計省。位亞執政,目為計相。其恩數廩祿,與參、樞同。”宋 文同 《謝轉官表》:“是使吏闈之蕞品,亦升計省之中行。”
⒉ 察考。
引元 袁桷 《信州貴溪縣楊林橋記》:“二千年來著律令者,長吏率遵守文具,飾傳舍,除驛道為急;使者所弗至,不復計省民所必趨而顓受其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