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現被監禁。
引唐 劉肅 《大唐新語·持法》:“赦云:‘見禁囚。’徒 沂州 反者家口并繫在州獄,此即見禁也。”宋 司馬光 《西京應天禪院及會圣宮奉安仁宗英宗皇帝御容了畢德音制》:“見禁罪人,除故殺、劫殺、鬭殺、謀殺……不赦外,雜犯死罪,降從流內。”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臺省·臺省之玷》:“北京 御史 鄒師顏 等劾啟御史 李公敏,娶見禁罪囚親屬為妾,或挾其妻就飲人家,通宵不返,廉恥道喪,漸習成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