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草席裹尸骨。
⒈ 用草席裹尸骨。 《宋史·范純仁傳》:“秦中 方饑,擅發常平粟振貸……或謗其所全活不實,詔遣使按視。會秋大稔,民讙曰:‘公實活我,忍累公邪?’晝夜爭輸還之。使者至,已無所負。
引邠寧 間有叢冢,使者曰:‘全活不實之罪,於此得矣。’發冢籍骸上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