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在本官職以外,又任他官。
引《韓非子·說林上》:“公佩僕璽而為行事,是兼官也。”《韓非子·用人》:“人臣皆宜其能,勝其官,輕其任,而莫懷餘力於心,莫負兼官之責於君。”宋 沉括 《夢溪筆談·故事二》:“古之兼官,多是暫時攝領(lǐng);有長兼者,即同正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