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把孩子托付給他人撫養。
例將嬰兒寄養在她祖母處,自己進城工作。
英farm out; ask sb. to bring up one's child;
⒈ 不在自己家里撫養。
引《敦煌變文集·秋胡變文》:“郎君,兒生非是家人,死非家鬼,雖門望之主,不是耶孃檢校之人。寄養十五年,終有離心之意。”
⒉ 多指把子女托付給別人撫養。
引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十九:“其時本莊有一個小廝兒,祖家姓 言,因是父母雙亡,寄養人家,就叫名‘寄兒’。”
巴金 《家》七:“他的父母早死了。他寄養在伯父的家里。”
午星 《一個紅軍女游擊戰士》:“這孩子出世后,便沒有同我和 渙競 見過一面,倘若他還活著,現在該是二十歲了。我們只記得他是被寄養在 宜春 南鄉一帶的。”
⒊ 謂暫安置某處供養。
引《朱子語類》卷一三〇:“太祖 初定天下,將諸軍分隸州郡,特寄養耳。”
⒋ 謂將牲畜、家禽等分派或托付別人代養。
引明 謝肇淛 《五雜俎·地部二》:“江 北俵馬之役最稱苦累,而寄養之戶尤多敗困,要其所以,則侵漁多而費用繁也。”
洪深 《香稻米》第三幕:“這個雞是 陳金福 寄養在我們這里的,腳上的紅布條子是做的記認。”
⒈ 將子女暫時托人撫養。
引《敦煌變文集新書·卷六·秋胡變文》:「寄養十五年,終有離心之意。」
⒉ 暫時安置某處供養。
引《朱子語類·卷一三〇·自熙寧至靖康用人》:「太祖初定天下,將諸軍分隸州郡,特寄養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