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守衛邊疆的小吏。
⒉ 負鎮守一方重責的高級地方官吏。
⒈ 守衛邊疆的小吏。
引《左傳·桓公十七年》:“於是 齊 人侵 魯 疆,疆吏來告。”
唐 常袞 《加朱希彩幽州管內觀察使制》:“東罷渡 遼 之警,北清戴斗之氣,疆吏緩帶,戎車稅鞅,典從事簡,方面以寧。”
⒉ 負鎮守一方重責的高級地方官吏。參見“疆臣”。
引鄭觀應 《盛世危言·墾荒》:“外如西南 川、滇、桂、粵 之邊境……東南之 臺灣 內山各處,榛蕪未闢,遺利尚多,疆吏漠不關心,動為外人侵佔。”
張難先 《文學社始末》:“社務正突飛猛進中,忽值三月二十九 廣州 失敗,各省疆吏,羣成恐怖時代,防范極嚴,本社常會,亦難召集。”
嚴復 《原強》:“乃內之則殿閣樞府以至六部九卿,外之則洎廿四行省之疆吏,旁皇咨求,卒無一人焉足以勝御侮折衝之任者。”
⒈ 指守護邊疆的官吏。
引《左傳·桓公十七年》:「于是齊人侵魯疆,疆吏來告。」
⒉ 掌理地方事務的官吏。清代稱總督、巡撫為封疆大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