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整理綜括。
引北魏 酈道元 《水經注·沔水三》:“枝津交渠,世家分伙,故川舊瀆,難以取悉,雖粗依縣地緝綜所纏,亦未必一得其實也。”北魏 酈道元 《水經注·桓水》:“余考校諸書,以具聞見,今略緝綜川流沿注之緒,雖今古異容,本其流俗,粗陳所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