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刑部。
⒉ 明清以稱戶部。
⒊ 舊指財政部。
⒈ 刑部。 《通典·職官五》:“比部郎中一人。 魏 尚書有比部曹, 晉 因之。 宋 時,比部主法制。 齊、梁、陳 皆有比部曹, 后魏 亦然。 北齊 掌詔書律令勾檢等事。
引后周 曰計部中大夫,蓋其任也。”
唐 權德輿 《<唐故尚書兵部郎中楊君文集>序》:“二君者雖嘗司密命,裁贊書,而終不越於諫曹、計部。”
⒉ 明 清 以稱戶部。
引明 趙南星 《王先生行狀》:“己丑冬,余官選部郎,友人 姜仲文 以計部郎請告還。”
明 鹿善繼 《與賀中冷書》:“夫人情所趨者權也,天下之權,外在撫按,內在銓部,而計部之權,輕於飛羽。”
⒊ 舊指財政部。
引蔡鍔 《與唐繼堯等討袁通電》:“又若財權集於內府,計部徒建空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