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眷屬。
例攜帶家眷。
英wife and children;
⒉ 有時專指妻子。
英wife;
⒈ 指妻子兒女等。
引唐 司空圖 《十會齋文》:“伏覬過去尊靈,見存家眷,皆憑護念,免怖沉淪。”
金 董解元 《西廂記諸宮調(diào)》卷二:“我第一待教兵卒吃頓飯食,第二知 崔相夫人 家眷在此,來取 鶯鶯。與我,大兵便退。”
《三國演義》第十四回:“十八騎 燕 將,保著 張飛,殺出東門, 玄德 家眷在府中,都不及顧了。”
《老殘游記》第六回:“張二禿子 知道勢頭不好,仗著他沒有家眷,‘天明四十五’逃往 河南 歸德府 去找朋友去了。”
阮章競 《風砂·冬天里的春天》詩:“因為我們是筑路尖兵,要求家眷都留在市鎮(zhèn)。”
有時亦專指妻子。 冰心 《兩個家庭》:“這時我想起 陳太太 來了,我問:‘ 陳先生 的家眷呢?’三哥說:‘要回到南邊去了。’”
⒈ 眷屬。
引《三國演義·第二五回》:「差人護衛(wèi)玄德家眷,不許驚擾。」
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五》:「自帶了家眷,星夜到貶處去了。」
近家屬 宅眷
英語one's wife and children
德語Weib und Kind (S)?
法語femme et enfants, les siens, sa famille, sa femme, dépenda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