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邪惡不法。
⒉ 特指男女通奸罪。
⒈ 邪惡不法。
引《后漢書·度尚傳》:“為政嚴峻,明於發擿姦非。”
《北齊書·趙郡王琛傳》:“叡(高叡 )留心庶事,糾摘姦非,勸課農桑,接禮民儁,所部大治。”
唐 盧仝 《月蝕》詩:“長嗟白兔搗靈藥,恰似有意防姦非。”
宋 葉適 《除淮西提舉謝表》:“不惜厚費,以解詿誤之窮愁;不變本謀,以消姦非之階禍。”
⒉ 特指男女通奸罪。
引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一》:“﹝ 光緒 ﹞三十三年,復先后奏上《新刑律草案》……曰關於賭博彩票之罪,曰關於姦非及重婚之罪。”
⒈ 不正當的行為。
引《后漢書·卷三八·度尚傳》:「為政嚴峻,明于發擿奸非,吏人謂之神明。」
《北齊書·卷一三·趙郡王琛傳》:「叡留心庶事,糾摘奸非,勸課農桑,接禮民俊,所部大治。」
⒉ 男女奸淫。舊刑律有奸非罪。
引《清史稿·卷一四二·刑法志一》:「三十三年,復先后奏上新刑律草案,總則十七章:……曰關于奸非及重婚之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