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科道官。
⒉ 指科道兩衙門。
⒈ 指科道官。
引明 張居正 《請宥言官以彰圣德疏》:“竊以為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。”
清 陳康祺 《郎潛紀聞》卷一:“乾隆 二年,上以翰林班在科道前,科道掛珠而翰林獨否,不足以肅朝儀。”
⒉ 指科道兩衙門。
引明 周暉 《金陵瑣事·雅謔》:“科道缺官,文選郎中請於 張江陵。”
《明史·職官志三》:“大約舍人有兩途,由進士部選者,得遷科道部屬……不由科甲者,初授班序,及試中書舍人,不得遷科道部屬。”
⒈ 明、清時,督察院所屬的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給事中及十五道監察使的統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