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舉行會議或談判。
引康有為 《大同書》辛部第八章:“其有事則開議,人人皆有發言之權,從其多數而行之。”錢基博 《辛亥南北議和別紀》:“自十月二十八日,開議於 上海 英 租界之市政廳, 廷芳 即聲言曰:‘非 清 廷承認共和,不能開議。’”魯迅 《書信集·致章廷謙》:“我已答應了,由律師指定日期開議?!?/span>
⒈ 開始討論議事。
例如:「立法院第一次院會,定于本月十五日開議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