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衡量簡擇。
引《北史·循吏傳·張華原》:“州獄先有繫囚千餘人, 華原 科簡輕重,隨事決遣,至年暮,惟有重罪者數十人。”《北齊書·文苑傳·樊遜》:“又問刑罰寬猛, 遜 對曰……但令 釋之、定國 迭作理官, 龔遂、文翁 繼為郡守,科簡律令,一此憲章,欣聞 汲黯 之言,泣斷 昭平 之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