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法律名詞。謂脅迫或拐騙婦女兒童。
引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一》:“﹝《新刑律草案》﹞《分則》三十六章:曰關於帝室之罪……曰關於略誘及和誘之罪。”
⒈ 以強暴、脅迫或偽計,拐騙婦女或幼童。
例如:「他以詐騙手段略誘少女離家出走,犯了刑法上的略誘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