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人稱分司東都洛陽者為留司。宋因之。
⒈ 唐 人稱分司 東都 洛陽 者為留司。 宋 因之。
引唐 高適 《同河南李少尹夜飲遂作春酒歌》:“前年持節將 楚 兵,去年留司在 東京,今年復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”劉開揚 箋注:“唐 人謂分司 東都 者為留司。”唐 韓愈 《唐故虞部員外郎張府君墓志銘》:“﹝ 孝權 ﹞遷留司虞部員外郎。”方崧卿 注:“謂分司 東都 也。”宋 王禹偁 《太師中書令魏國公冊贈尚書令挽歌》之八:“曾拜四章辭相府,又陳三表罷留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