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流放。
引《宣和遺事》前集:“﹝ 舜 ﹞卻將 共工 流逐於 幽州 田地。”范文瀾 蔡美彪 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三編第四章第二節:“吐蕃 史書說‘當法王 棄松德贊 時,秉承 蓮花生 及 靜命 二大師仁德之意,將諸有害之外缽法術,大半消滅,其缽徒異類則流逐邊鄙。’”
⒈ 流放驅逐。
引《大宋宣和遺事·元集》:「卻將共工流逐于幽州田地,將鯀放逐于崇山田地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