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佛教所稱之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,對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六塵,而生見、聞、嗅、味、覺、知六種認識作用。“六識”為大、小乘之共說,而位于大乘八識中之前六識,故亦稱“前六識”。
⒈ 佛教所稱之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,對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六塵,而生見、聞、嗅、味、覺、知六種認識作用。“六識”為大、小乘之共說,而位于大乘八識中之前六識,故亦稱“前六識”。參閱《成唯識論》五。
引明 破慳道人 《一文錢》第六出:“內六塵,外六根,中六識,去縛解粘,立登般若。”
清 龔自珍 《最錄列子》:“列子 知西方有圣人矣,其曰:‘以耳視,以目聽。’曰:‘視聽不以耳目。’於圣人六根互用之法,六識之相,庶近似之,皆非 莊周 所知者。”
⒈ 佛教上指感官接觸環境時,所產生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(心理活動)?的分別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