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麋、鹿、熊、麕、野豕、兔。或謂“熊”當(dāng)為“狼”。
⒉ 指皇后發(fā)簪上的熊、虎、赤熊、天鹿、辟邪、南山豐大特等六種飾物。
⒈ 謂麋、鹿、熊、麕、野豕、兔。或謂“熊”當(dāng)為“狼”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庖人》:“掌六畜、六獸、六禽,辨其名物。”
鄭玄 注:“鄭司農(nóng) 云:‘六獸,麋、鹿、熊、麕、野豕、兔。’……《獸人》:‘冬獻狼,夏獻麋。’又《內(nèi)則》無熊,則六獸當(dāng)有狼,而熊不屬。”
⒉ 指皇后發(fā)簪上的熊、虎、赤熊、天鹿、辟邪、 南山 豐大特等六種飾物。參見“六珈”。
引《后漢書·輿服志下》:“皇后謁廟服……步搖以黃金為山題,貫白珠為桂枝相繆,一爵九華,熊、虎、赤熊、天鹿、辟邪、 南山 豐大特六獸,《詩》所謂‘副笄六珈’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