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歷法的原理。
引元 姚燧 《領太史院事楊公神道碑》:“十二年,詔改歷,太史 王恂 總算,同知 郭守敬 推測,司徒明歷理?!?br />明 謝肇淛 《五雜俎·人部一》:“知歷數又知歷理,此吾之所以異於儒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