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主管音樂的官署,后世把采集的民歌或文人模擬的作品也叫做“樂府”
例許用德制樂府。——清·邵長蘅《青門剩稿》
英official conservatory in the Han ynasty (206B.C.-A.D.220);
⒈ 古代主管音樂的官署。起于 漢 代。 漢 惠帝 時已有樂府令。 武帝 時定郊祀禮,始立樂府,掌管宮廷、巡行、祭祀所用的音樂,兼采民歌配以樂曲,以 李延年 為協律都尉。樂府之名始此。參閱《漢書·禮樂志》。
⒉ 詩體名。初指樂府官署所采制的詩歌,后將 魏 晉 至 唐 可以入樂的詩歌,以及仿樂府古題的作品統稱樂府。 宋 郭茂倩 蒐輯 漢 魏 以迄 唐、五代 合樂或不合樂以及摹擬之作的樂府歌辭,總成一書,題作《樂府詩集》。 宋 以后的詞、散曲、劇曲、因配樂,有時也稱樂府。
⒈ 職官名。漢武帝置,為掌管音樂的機關,職掌制定樂譜,采集民間詩歌以入樂,并負責訓練樂工。
⒉ 漢代樂府所采集保存的民間詩歌稱為「樂府」。后泛稱凡配樂的詩歌詞曲,以及文人模仿樂府的作品為「樂府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