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對官吏勞績的考核。
⒈ 謂對官吏勞績的考核。 《續資治通鑒·宋仁宗至和元年》:“晉州 推官 李亢,故嘗入錢得官,已而有私罪,默自引去,匿所得官,以白衣應舉及第,積十年,當磨勘,乃自首,言其初事。
引黯 以為此律所謂罔冒也,奏罷之,奪其勞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