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婚禮,婦到夫家,次日天明始見舅姑(夫之父母);若舅姑已亡,則于三月后至廟中參拜,祝辭稱新婦為來婦。
⒈ 古婚禮,婦到夫家,次日天明始見舅姑(夫之父母);若舅姑已亡,則于三月后至廟中參拜,祝辭稱新婦為來婦。
引《儀禮·士昏禮》:“若舅姑既沒,則婦入三月,乃奠菜……婦執笲菜,祝帥婦以入,祝告稱婦之姓曰:某氏來婦,敢奠嘉菜于皇舅某子。”
鄭玄 注:“來婦言來為婦。”
《禮記·曾子問》:“孔子 曰:‘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燭,思相離也;取婦之家,三日不舉樂,思嗣親也。三月而廟見,稱來婦也,擇日而祭於禰,成婦之義也。’”
孔穎達 疏:“此謂舅姑亡者,婦入三月之后,而於廟中以禮見於舅姑,其祝辭告神,稱來婦也。謂選擇吉日,婦親自執饌以祭於禰廟,以成就婦人盥饋之義。”
清 朱大韶 《實事求是齋經義·肅與肅拜辨》:“廟見舅姑稱來婦,其禮最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