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處理政事文書。
⒉ 猶紋理。
引《淮南子·本經(jīng)訓》:“古者明堂之制……堂大足以周旋理文,靜潔足以享上帝禮鬼神。”高誘 注:“理文,理政事文書也。”
引元 趙覲 《陳檜》詩:“不識 陳 朝檜,相傳故老言。理文俱左紐,后土自蟠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