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衙署;辦公處所。
⒉ 泛指治事之所。
⒊ 治刑獄之所。
⒋ 猶言理之所在。
⒈ 衙署;辦公處所。
引唐 樊宗師 《絳守居園池記》:“絳 即東雍,為守理所。”
《舊五代史·晉書·少帝紀四》:“甲寅,移 泰州 理所於 滿城縣。”
⒉ 泛指治事之所。
引《太平廣記》卷六一引《集仙錄·王妙想》:“九曰 行化峰,下有宮闕,各為理所。”
⒊ 治刑獄之所。
引宋 朱弁 《曲洧舊聞》卷五:“﹝ 王孝先 等﹞為大理卿……數年以來,鍛鍊刑獄,至二萬二千餘事,而訴理所纔八百餘事。”
⒋ 猶言理之所在。
引唐 韓愈 《元和圣德詩》:“聽聰視明,一似 堯 禹 ;生知法式,動得理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