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立適”。
⒉ 太子或宗子以正妻所生子充當。
⒈ 亦作“立適”。太子或宗子以正妻所生子充當。
引《公羊傳·隱公元年》:“立適以長不以賢,立子以貴不以長。”南朝 梁 沉約 《立太子恩詔》:“王公卿士,咸以為樹元立嫡,有邦所先,守器傳統,於斯為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