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從事理上得到寬解。
引南朝 梁簡文帝 《<昭明太子文集>序》:“玉科歸理遣之恩,金條垂好生之德。”宋 李之彥 《東谷所見·寒暑》:“矧得喪利害不能理遣,而心火熾盛;妻孥累重支吾不暇,而家火逼迫。”明 陳子龍 《悼女頎》詩:“幻聚由來事不明,未能理遣淚縱橫。”康有為 《大同書》己部第一章:“彼此疑猜,不能情恕,不能理遣,小則色於面,大則發於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