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六種冕服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司服》:“掌王之吉兇衣服,辨其名物,與其用事。王之吉服,祀昊天上帝,則服大裘而冕,祀五帝亦如之;享先王則袞冕;享先公、饗射則鷩冕;祀四望山川則毳冕;祭社稷五祀則希冕;祭群小祀則玄冕。”《宋書·禮志五》:“秦 除六冕之制,至 漢 明帝 始與諸儒還備古章。”